一、退換貨政策
1、用戶可在自簽收次日起七日內享受無理由退貨服務。退貨時用戶須出示有效購買憑證,并退回發票。用戶須保證退貨商品保持原有品質和
功能、外觀完好、商品本身及配件的商標和各種標識完整齊全,如有贈品需一并退回。如果商品出現人為損壞、包裝箱缺失、零配件缺失的情
況,不予辦理退貨。
退貨時產生的物流費用由用戶承擔(收費標準見“售后服務收費標準”)。如果用戶未結清物流費用,將按實際發生額從退款金額中扣除。
自收到退貨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用戶返還已支付的貨款。退款方式與付款方式相同。具體到賬日期可能會受銀行、支付機構等因素影響。
2、自用戶簽收次日起七日內,發生非人為損壞性能故障,經由石頭售后服務中心檢測確認后,為用戶辦理退貨業務,退貨時用戶須出示有效
購買憑證,并退回發票。如有贈品需一并退回。
3、自用戶簽收次日起十五日內,發生非人為損壞性能故障,經由石頭售后服務中心檢測確認后,為用戶辦理換貨業務。換貨后,商品本身三
包期重新計算。
二、保修政策
自用戶簽收次日起十五日后,發生非人為損壞性能故障,經由售后服務中心檢測確認后,為用戶辦理維修業務。整機及各零部件的保修期限
如下:
類型 | 保修內容 | 保修期限 |
主機 | 機器本身的零件(包含內置鋰電池) | 1年 |
附件 | 充電座,電源線 | 1年 |
邊刷、主刷、濾網、主刷罩、拖布、濾芯組件類耗材不保修。
三、非保修條款
以下情況不屬于保修范圍:
1、超過三包有效期限;
2、無保修卡、發票或保修卡與發票信息不符;
3、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;
4、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壞;
5、未按《用戶手冊》的要求使用、保養及調整造成的任何損壞;
6、超出正常使用條件,強行使用本產品造成的故障或損傷;
7、未經石頭公司授權的人員私自拆動或修理;
8、惡意損壞保修卡內容、產品信息,包括模糊破壞、自行撕毀、篡改等;
9、其他非產品本身設計、制造、質量等問題而導致的故障和損壞;
10、將本產品應用于商業用途。
如果出現上述情況之一,用戶需要支付維修費用。